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林悦聪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内部工作调整,林悦聪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林悦聪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林悦聪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任自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起生效。
林悦聪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悦聪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林悦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林悦聪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中山分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1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林悦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公司现任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林悦聪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裁范展华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林世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黄浩(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钱晓明(独立董事、委员)、林世达(董事、委员)。
四、备查文件
1、林悦聪先生的辞任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
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林悦聪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香港籍,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院(荣誉)学士、伦敦大学法律(荣誉/海外)学士。曾担任牛奶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萬寧区域经理、屈臣氏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零售业务经理、无添加贸易(上海)
有限公司(FANCL)中国区营运经理、香港电讯(大众市场)助理副总裁、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零售市场部副总监。2020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任控股子公司广东可普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悦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4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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