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1—2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3页
三、附件………………………………………………………………第4—8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4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5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6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7-8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5〕8071号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青松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青松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青松股份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青松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1页共8页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青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我们认为,青松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青松股份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2页共8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2024年度占用累2024年度占用
占用方与上市公上市公司核算的2024年期初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2024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计发生金额资金的利息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司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占用资金余额额占用资金余额(不含利息)(如有)非经营性占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非经营性占用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非经营性占用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
小计----
总计----
2024年度往来累2024年度往来往来方与上市公上市公司核算的2024年期初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2024年期末往来性质(经营性往其它关联资金往来资金往来方名称计发生金额资金的利息往来形成原因司的关联关系会计科目往来资金余额额往来资金余额来、非经营性往来)(不含利息)(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77000000.00177000000.0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广东埃夫诺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1100000.001100000.0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业
广东领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应收款434000000.00434000000.00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计---611000000.001100000.00177000000.00435100000.00-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第3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0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 4 页 共 8 页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XX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焱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0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5页共8页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序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业证书编号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5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MA007YBQ0G 11010274 2020/11/02
3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5463270110000102020/11/02
4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7605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9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4401010827260072440100792020/11/02
10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101MA9UN3YT81 44010157 2020/11/02
1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701000611889323370100012020/11/02
12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50100084343026U 35010001 2020/11/02
13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50805090096110001542020/11/02
1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1568093764U 31000006 2020/11/02
1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201160796417077120100232020/11/02
16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29160G 47470029 2020/11/02
1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100000609134343310000072020/11/02
1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20854927874110100322020/11/02
19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6949923XD 11010130 2020/11/02
20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06086242261L 31000008 2020/11/02
21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1440300770332722R 47470034 2020/11/02
22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10500083391472Y 51010003 2020/11/02
23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000085046285W 32000026 2020/11/02
24唐山市新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911302035795687109130200112020/11/02
2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200000831585821320000102020/11/02
2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3300005793421213330000012020/11/02
27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0896649376110003742020/11/02
2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11101085923425568110101502020/11/02
29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61013607340169X2 61010047 2020/11/02
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kjb/sjypgjgba/202011/t20201102_385509.html
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0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6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0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陈焱鑫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7页共8页本复印件仅供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8071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吴珊珊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