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等相关规定,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经营绩效考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根据公司相关绩效与履职评价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启动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与履职评价工作,并根据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员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同日披露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
1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薪酬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从公司获得的税是否在公司关联姓名职务前报酬总额方获取报酬
范展华董事长、总裁238.62否
林世达董事219.61否
刘运灵职工代表董事2.03否唐清泉独立董事10否钱晓明独立董事10否黄浩独立董事10否
欧阳汝正常务副总裁198.23否
林悦聪副总裁170.63否
骆棋辉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28否
汪玉聪财务总监115.14否
合计--1102.26--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上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薪酬以固定津贴形式发放,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2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经营绩效考核。公司独立董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按月平均发放,不参与公司与薪酬挂钩的经营绩效考核。
3.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内部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内部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和标准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管理职务、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基本价值,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效益指
标、个人业绩指标拟定当年度标准绩效薪酬,并根据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实际绩效薪酬。公司确定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董事薪酬方案为准)。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
司的有关规定,从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发放给个人: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3)国家或者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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