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诺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6-052
福建诺斯贝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诺斯贝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9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918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77%,最高成交价为 6.5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4584 元(不含交易费用)。首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账单。
特此公告。
福建诺斯贝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