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证券简称:青松股份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227660.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39820305.59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未分配利润为-286592644.87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
-52124090.6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5841267.21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未分配利润为-397965357.86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
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97965357.86元。
鉴于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
1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3227660.7254683418.90-68341309.97
(元)
研发投入(元)76469082.0364447501.3969403619.44
营业收入(元)2219297124.021939766368.121969494717.00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86592644.87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97965357.86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6523256.5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210320202.86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3.43%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7.6.5条:“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97965357.86元。
2.由于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综上,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227660.72元,但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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