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300133证券简称:华策影视公告编号:2026-073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852068.9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11420098.90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6151775.5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26151775.56元。
3.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公司长
期分红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74771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8747716.6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
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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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实施现金分红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202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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