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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策影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

组长另设副组长1-2名。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

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十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

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决策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召开会议的,原则上不迟于会议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且经全体成员同意,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成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2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成员能

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采用通讯方式或通讯方式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十五条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

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

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成员、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第十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成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今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3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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