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证券简称:大富科技公告编号:2025-070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学保先生。
6.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1918745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35名,代表股份14047636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8.3032%;中小股东共
234名,代表股份214582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7959%。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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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其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比例
(股)
32966952699.1932%26215400.7888%598000.018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77686087.5044%262154012.2170%598000.2787%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晓华、陈佳然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