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34证券简称:大富科技公告编号:2026-039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乡路沙井工业公司第三工业区
A2三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玉军先生。
6.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1918745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5.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56名,代表股份15607618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0.3357%;中小股东共
155名,代表股份1869802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数的2.4362%。
1/4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股数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比例
(股)
34756228699.8884%3484000.1001%400000.011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0962097.9228%3484001.8633%400000.2139%
回避表决情况:无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4757247899.8913%3662080.1052%120000.0034%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1981297.9773%3662081.9585%120000.0642%
回避表决情况:无
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4757337899.8916%3661080.1052%112000.0032%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2/4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1832071297.9821%3661081.9580%112000.0599%
回避表决情况:无
4.《关于为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4757287899.8914%3662080.1052%116000.0033%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2021297.9794%3662081.9585%116000.0620%
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3082098.0362%3549001.8981%123000.0658%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3082098.0362%3549001.8981%123000.0658%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安徽配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蚌埠市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参与此次投票。
6.《关于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4756057899.8879%3780080.1086%121000.003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3/4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0791297.9136%3780082.0216%121000.0647%
回避表决情况:无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34755467899.8862%3780080.1086%180000.0052%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830201297.8821%3780082.0216%180000.0963%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麻云燕、梁晓华
3.结论性意见: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大富科技(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