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对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就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议案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序号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关于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24日关于确认原第五届监事会履职期间形成
2
的决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1事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8月27日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2日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持续完善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依法及
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稳健,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真实地反映公司审计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检查
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控规范建设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合理,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继续加强并落实监督职能,监督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