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5-046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10月30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45在石家庄湘江道
2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96人(其中有3名股东共同委托
1名代理人参会),代表公司98名股东,代表股份91236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7.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3人(其中有3名股东共同委托1名代理人参会),代表公司5名股东,代表股份869646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93人,代表股份42717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计95人,代表股份73822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姚国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备
案等相关手续,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变更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5%;
反对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93%;反对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0%;弃权1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5%;
反对21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1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93%;反对210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85%;弃权16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100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5%;
反对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1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1%。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552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93%;反对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0%;弃权12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978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72%;
反对21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4%;弃权4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1239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50%;反对217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弃权40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56%。
(五)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265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
反对21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4%;弃权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72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09%;反对217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弃权2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96%。
(六)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69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0%;
反对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33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37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62%;反对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0%;弃权3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48%。
(七)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691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0%;
反对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33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6%。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373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62%;反对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0%;弃权3307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4.48%。
(八)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07297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4%;
反对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3%;弃权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3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8756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3.14%;反对21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0%;弃权2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9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全律师、丁介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