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7证券简称:先河环保公告编号:2026-012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内部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对应薪酬,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主要考虑其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四、发放办法
1、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发放。高
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
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