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艳冰作为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先河环保”)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专业优势,审慎参与董事会决策,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完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朱艳冰,中国国籍,1987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河北省元氏县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12366管理中心、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天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现任河北元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9月2日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会2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7次,
全部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应出席股东会2次,实际出席股东会2次,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形。监督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全流程合规性。会前本人均全面审阅议案材料,主动向管理层、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关键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审慎表决,全年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本人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流程均合法合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严格依照监管规则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牵头负责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全面工作,保障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职,全年召集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定期财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密切沟通,严格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监督职责。结合公司经营实际与监管要求,督导内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筑牢内部监督防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全程跟进差错成因核实及整改措施落地,确保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全面、依据充分、整改到位。
同时,本人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保持持续沟通对接。围绕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等事项,与审计团队就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重点确认、审计流程推进、审计结果反馈等环节开展多轮沟通交流,全面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实效。针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本人与年审会计师开展专项沟通研讨,督促审计机构就相关事项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确保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完全符合要求,公允反映公司各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把关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全流程跟进把关。通过现场调研、沟通核实、资料核查等方式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全部议案开展全面审慎审核,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推动董事会决策科学合规,从源头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照监管规则规范信息披露行为,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重大经营事项公告等核心披露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推动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知情权。
3、本人严格遵照公司制度要求,常态化跟进学习资本市场监管新规、法律法规
及财税专业政策,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履职期间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沟通,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依托财税审计专业背景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以长期稳健发展从根本上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重视现场履职与常态化监督,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掌
握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契机,结合专项调研安排,多次赴公司现场办公,实地走访公司经营场所、核心业务部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内审工作落地等实际情况,把控公司经营管理核心环节的运行状态。通过专题会议、电话沟通、线上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大经营事项推进进度。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交详细的会议文件,需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前充分沟通并提供详尽资料,为独立董事做出决议提供了基础支撑。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托财务
审计专业能力开展专项核查,依规独立发表专业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
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参与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重点核查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调整依据、会计处理合规性及对公司相关
财务报表的影响,确认更正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披露要求,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全面核查拟续聘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执业资质、
审计团队专业能力、独立性、过往履职情况及诚信记录,确认本次续聘程序合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修订事项
重点核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确认公司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法定职权的治理调整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同步修订制定的29项核心治理制度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运作流程,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事项
全程跟进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所涉事项的整改工作,重点核查公司相关风险消除情况,确认公司已完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全部条件,相关整改工作合规有效,有助于修复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提振投资者信心。
(六)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对公司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申请银行
综合授信及贷款等重大经营事项,通过专业判断,确认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各项规定,
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独立性原则,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核查、独立表决,监督公司财务规范与合规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恪守独立履职原则,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尽责。重点深化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专项履职,持续加大现场调研与经营监督力度,审慎参与董事会决策,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始终坚守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底线,为公司规范治理、财务合规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朱艳冰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