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9证券简称:晓程科技公告编号:2026-022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4人,代表股份67082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8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36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7人,代表股份134545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04%。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总经理刘航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928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1%;反对125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328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0%;
反对125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弃权
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931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48%;反对124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1%;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331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5%;
反对124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0%;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929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125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32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2%;
反对125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43%;弃权
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930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
125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4%;弃权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33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43%;
反对125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6%;弃权
2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8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930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8%;反对123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8%;弃权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33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43%;
反对123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3%;弃权
2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4%。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6790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1%;反对26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1%;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8%。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
同意1319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359%;
反对267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9%;弃权
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83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3184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22%;反对27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3%;弃权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84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22%;
反对271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13%;弃权
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6%。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8.1提名王洪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611969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519496股。
根据表决结果,王洪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2提名连民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66094406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94206股。
根据表决结果,连民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秦立男律师、贾唐博文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附件
连民杰先生简历
连民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博士。1982年8月至1984年9月任邯邢矿山局矿山设计研究所助工,1984年10月至1986年10月任邯邢矿山局基建处开发公司助工,1986年
11月至1987年4月任邯邢矿山局西石门铁矿技改设计小组助工,1987年4月至1995年10月任邯邢矿山局生产技术处采矿科科长,1995年10月至1999年6月任邯邢矿山局生产技术处副处长,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任邯邢矿山局玉石洼铁矿矿长,2000年8月至2002年5月任邯邢矿山局北洺河铁矿矿长,2002年6月至2002年8月任邯邢矿山局西石门铁矿矿长(兼局副总工程师),2002年8月至2002年12月任邯邢矿山局西石门铁矿矿长(兼局副局长),2002年8月至2005年12月任邯邢矿山局副局长,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任邯邢矿山局副局长、邯邢矿山局局党委委员、安徽开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霍邱诺普矿业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4月至2025年4月任中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民杰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连民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连民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洪杰先生简历王洪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东北大学选矿专业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2006年8月任河南桐柏银洞坡金矿有限公司技术员、选矿厂厂长、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中铁资源集团常福龙金矿矿长,
2007年12月至2010年10月任赤峰中铁资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中铁资源集团金港矿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至
2019年6月任刚果(金)绿纱矿业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任中铁资
源集团金港矿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刚果(金)华刚矿业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23年9月至今任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一级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杰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洪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而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王洪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