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0证券简称:节能环境公告编号:2026-26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04月0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
2026年04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节能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康先生主持,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代表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项目数值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总人数(现场+视频+网络投
171票)(人)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人)5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人数(人)16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05521639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数(股)2388464324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数(股)117057315
除董事、高管人员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
272010588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股)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0.8476%
总数的比例(%)
其中: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占比(%)77.07%
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代表股份占比(%)3.7772%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8.777197%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视频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并形成本
决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骆建华、李玲、刘
建国进行了述职。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2053999.9720%6544000.0261%467000.0019%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计27130948899.7423%6544000.2406%467000.0172%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0693999.9715%6680000.0267%467000.0019%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27129588899.7373%6680000.2456%467000.0172%计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0893999.9716%6535000.0261%592000.002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27129788899.7380%6535000.2402%592000.0218%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计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3523999.9726%6417000.0256%447000.0018%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计27132418899.7477%6417000.2359%447000.0164%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3103999.9724%6314000.0252%592000.0024%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27131998899.7461%6314000.2321%592000.0218%计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任职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
整体结果250481233999.9717%6638000.0265%455000.0018%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情况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股)(%)(股)(%)(股)(%)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除董事、高管外单独/合27130128899.7392%6638000.2440%455000.0167%计持股5%以下)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宣布了现场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