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骆建华
2025年,本人作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环境”)独
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立场,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动态,全程参与公司2025年度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骆建华,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2016年至今,在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工作,任秘书长、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2019年 10 月至今任清新环境(002573.SZ)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山公用
(000685.SZ)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报告期内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董事会5500股东会4400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牵头对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开展全面审查,结合公司环保主业发展战略,重点评估候选人与公司发展的匹配度,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规、候选人资质贴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提供坚实保障。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与战略委员会相关会议及研讨工作2次,审议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和《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总结的报告》两项议案。分析环保行业“双碳”政策导向、固废处理行业发展新动态及市场竞争格局,针对公司重大项目布局提出贴合行业政策的专业见解,为公司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供专业支撑。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重点关注审计重点领域
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核心内容,与审计机构及公司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从行业视角对环保项目财务核算、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提出指导意见,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有效性。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会并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人参与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从合规性与行业业务需求角度核查相关事项,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合理可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沟通协作。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对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结果进行监督,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强化对关键业务环节的风险排查;关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与严谨性,推动审计过程中各类问题的妥善解决,保障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公正。
(五)现场办公及调研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项交流等机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项目推进及行业竞争态势等情况。
本人积极开展调研交流工作,结合行业交流成果,深入分析环保行业发展新趋势、新技术应用及政策调整方向,形成行业研判参考意见为公司业务布局与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同时,积极列席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听取会议核心议题,掌握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制定逻辑及日常管理运行情况,针对合规风险防控、为决策效率提升等方面提出独立专业意见。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9月4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的2025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全程回应投资者关切。针对投资者提出的利润与收入增长差异原因、研发投入及项目情况、应收账款管理与坏账计提、
股价表现、未来发展战略及新业务拓展等相关问题,协助董事长及时进行解答,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与沟通权。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1、信息披露监督。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流程、内容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准确的公司信息。
2、投资者权益维护。密切关注媒体及网络上与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及时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核实,针对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事项提出风险提示建议;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始终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对相关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确保决策的公平公正。
3、公司治理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经营管理合规性等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认真审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独立行使表决权,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八)培训和学习情况本人始终将专业能力提升作为履职基础,2025年围绕监管政策、行业动态及履职技能开展多维度学习。聚焦监管政策更新,系统学习《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通讯》等多期内容,深入研读新《公司法》配套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内幕信息管理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项培训等核心内容,重点把握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优化、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等关键条款,确保履职行为贴合最新监管导向;
(九)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分别为2025年4月24日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2025年8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两项议案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其中授信额度关联交易议案还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交易必要性及定价合理性进行监督,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要求编制并披露各类报告,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全面预算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等。本人监督确认公司各类报告编制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对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核查,确认续聘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国峻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将一并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议案经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姜杰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公司围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10月28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2025年12月2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节能环境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2022-2024年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议案》《关于2024年工资总额清算及2025年工资总额预算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亦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本人监督确认薪酬决策兼顾公司发展与员工权益,程序合规、依据充分。
(六)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八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完成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分派现金红利3.72亿元。本人核查确认利润分配方案兼顾公司持续经营与股东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性原则,持续加强监管政策与行业知识学习,
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的
监督力度,积极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为公司战略规划、合规运作、风险防控等提供更多专业建议;始终聚焦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骆建华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