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如下: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量,除单独客户层面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和损失金额证据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常规风险组合和重大风险组合,在组合层面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其中,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最大的组合为常规风险组合。
针对常规风险组合,公司根据账龄迁徙率对历史损失率进行估计,并在考虑前瞻信息后对信用损失进行预测。公司原通过计算3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3年以上的平均比例,假设3年以上违约损失率为100%计算各账龄段预期信用损失率。
近年来,随着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客户总体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强化应收账款清收管理,3年以上应收账款回收率显著上升,当前状况与原估计的3年以上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00%的假设产生了一定偏离。为更加合理、公允反映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收率的影响,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水平,公司拟在沿用迁徙率模型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前提下,对常规风险组合的历史迁徙率计算周期进行变更,从基于3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3年以上的平均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基于4年周期内应收账款各账龄段金额迁徙到5年以上的
平均比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假设各账龄段违约损失率均为100%,同时参考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货币供应量增速、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等宏观经济指标重新测算调整前瞻性系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实际业务中积累的客户状况、行业特性、历史回款数据,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对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回收率的影响,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投资者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必要的、合理的。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及之前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说明。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