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证券简称:盈康生命公告编号:2026-017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鉴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及多因素影响,本次投资可能因市场剧烈波动而面临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效益,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合理使用安排公司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并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本次投资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的投向、风险、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如出现
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对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中介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盈康生命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