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证券简称:宋城演艺公告编号:2025-076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4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娴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72人,代表股份1004546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7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
964757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1
1人,代表股份39788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2人,代表股份39998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
2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61人,代表股份39788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0034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08%;反对447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5%;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86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92%;反对4475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80%;弃权3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5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8%;反对447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2%;弃权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05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167%;反对4472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18%;弃权12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5%。
2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730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6%;反对4743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弃权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18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99%;反对4743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98%;弃权7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3%。
1.0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890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5%;反对4613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3%;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42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592%;反对4613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46%;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1.0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890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5%;反对46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2%;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342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02%;反对4613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36%;弃权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7613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7%;反对467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658%;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213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374%;反对4679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83%;弃权10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3%。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获表决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997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2%;反对448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5%;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450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289%;反对4485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33%;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律师、陈独伊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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