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4证券简称:宋城演艺公告编号:2026-023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14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娴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0人,代表股份1027448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
964786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1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2
1人,代表股份62662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2人,代表股份652382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2人,代表股份62662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33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0%;反对6183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19%;弃权9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2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008%;反对6183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0%;弃权9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02%。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912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96%;反对7257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63%;弃权10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12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376%;反对7257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242%;弃权106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82%。
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第八届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已就2025年度任期内
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553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2%;反对554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2%;弃权3558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9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342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25%;反对554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20%;弃权3558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5%。
4、《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160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06%;反对651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5%;弃权7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949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283%;反对6518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弃权7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5%。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173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96%;反对9629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9%;弃权9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704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539%;反对9629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00%;弃权90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2%。
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36、《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380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7%;反对963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15%;弃权8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4719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761%;反对9630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26%;弃权88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13%。
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7、《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1028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1%;反对5941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83%;弃权4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8172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577%;反对5941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78%;弃权47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038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7%;反对639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5%;弃权6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76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62%;反对6396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1%;弃权66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叶永祥律师、何佳佳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