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香雪: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ST香雪 --%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 香雪 公告编号:2025-03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金峰园路2号本部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9人,代表股份2071110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3198%。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25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1公司部分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张秀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

1872337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13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0人,代表股份

19877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59%。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计539人,代表股份556218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1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57444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0人,代表股份19877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059%。

6、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永辉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917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22%;反对181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7%;弃权33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427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20%;反对181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18%;弃权337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1%。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916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17%;反对181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7%;弃权33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426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02%;反对1819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18%;弃权337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79%。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918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27%;反对180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13%;弃权33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42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638%;反对180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5%;弃权33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17%。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912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02%;反对18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3%;弃权33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423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45%;反对18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7%;弃权338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99%。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069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的97.0827%;反对24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95%;弃权36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579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374%;反对2422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45%;弃权36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81%。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8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98%;反对650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83%;弃权3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7356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97%;反对6509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40%;弃权37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4%。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782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34%;反对656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1%;弃权3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661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865%;反对656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54%;弃权3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4841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3%;反对175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491%;弃权5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2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352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0%;反对175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6%;弃权5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8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512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966%;反对546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98%;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022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337%;反对546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弃权13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66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00%;反对538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90%;弃权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74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72%;反对538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4%;弃权6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147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84%;反对222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5%;弃权34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98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5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659%;反对222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71%;弃权34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70%。

三、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吕晖律师和张秀婷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或列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得股东会通过。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6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