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
情况评价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
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人员信息: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业务信息: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为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5年度,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为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
措施14次(其中1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4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经公司2025年12月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改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评价,以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了审核评价。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
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开展全流程监督,对原审计机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新聘任的政旦志远的资质、能力等进行严格核查,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
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
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包括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保持密切沟通。
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