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9证券简称:睿智医药公告编号:2025-76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号金科中心 A栋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4人,所持(代理)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2981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78%。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5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115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93%。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1729806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376%。
7、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WOO SWEE LIAN先生主持,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394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07%;反对3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9%;弃
权2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573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64%;反对37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71%;弃权2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5%。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09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34%;反对5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56%;弃
权1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38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92%;反对5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4%;弃权19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4%。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