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B)归属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
第一个2025年净利2025年净利基数,2025年营业收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归属期润为正值。润为正值。
入增长率不低于25%。长率不低于15%。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2026年净利2026年净利
第二个基数,2026年营业收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润不低于1亿润不低于归属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35%。长率不低于15%。元。5000万元。
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2027年净利2027年净利
第三个基数,2027年营业收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润不低于2亿润不低于1亿归属期
入增长率不低于50%。长率不低于15%。元。元。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比例指标对应系数
A≧Am且 B≧B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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