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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瑞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雪飞)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雪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的前提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雪飞,198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资产评估专业,获硕士学位。资产评估师资格(CPV)、注册估值分析师资格(CV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盛双和(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忠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铜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企业价值分析师协会专家委员。曾先后任职于阿城金源会计师事务所、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

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华融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禹舜(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5次董事会,本人5次亲自出席,0次委托出席;公

司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委托出席0次。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议案发表了个人意见,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5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独立董事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出席会议李雪飞5500否

2023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1独立董事姓名列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李雪飞1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3年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结合,依照已制定的薪酬与考核制度,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2员认真执行。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审阅公司出具的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专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总结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意见等多项事宜。此外,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机制等事项。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2024年,将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19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

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2、2023年6月15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3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34、2023年10月26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2月18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以下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六)与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线上及线下的交流沟通。

2023年度本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以及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制度、人才储备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及其它有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东的利益。

不断强化自身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

4一步规范运作。

(八)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的机

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其中包括:重点关注公司主要销售产品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等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

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5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北京兴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雪飞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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