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0证券简称:世纪瑞尔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
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 号上地科技综合楼 B 座
九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牛俊杰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1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3人,代表股份
211612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66%。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68803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0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98人,代表股份4280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6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8人,代表股份
52962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2%。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岳军先生、孟令星先生、李雪飞先生在本报告后进行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3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1%;反对292700股,
2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弃权8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6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516%;反对29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265%;弃权8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219%。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53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6%;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86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705%;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219%。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47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446%。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91700股,
3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47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446%。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47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446%。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16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5%;反对301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5%;弃权9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99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5079%;反对30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6927%;弃权9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799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9689194股。同意4927409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46%;反对30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58%;弃权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811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1624%;反对30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7776%;弃权10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599%。
关联股东牛俊杰先生、王铁先生、朱江滨先生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47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44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230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7%;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9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4%。
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063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6382%;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9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854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2341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917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174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8478%;反对2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5076%;弃权8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644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1612955股。同意2111970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5%;反对306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6%;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88037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2.1473%;反对30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5.7776%;弃权1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2.075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牛俊杰先生、王铁先生、朱江滨先生、邱
仕育先生、张有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如下:
10.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牛俊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1015737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88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68%。
本议案已获通过,牛俊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1015743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748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79%。
本议案已获通过,王铁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江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10157320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38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59%。
本议案已获通过,朱江滨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仕育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21015733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49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61%。
本议案已获通过,邱仕育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有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7案》,同意21015732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40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59%。
本议案已获通过,张有利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同意选举李岳军先生、孟令星先生、李雪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李岳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李岳军先生、孟令星先生、李雪飞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如下:
1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岳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10157311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29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57%。
本议案已获通过,李岳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孟令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10157312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30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57%。
本议案已获通过,孟令星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雪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10157314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2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40632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72.5157%。
8本议案已获通过,李雪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佩琳律师、张玉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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