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证券简称:瑞凌股份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二路453号雪花科创城城市
展厅3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光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6人,代表股份302201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22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30007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75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6188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825%。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1/4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8人,代表股份21239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72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48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1%;
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5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01%;
反对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5%;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61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2%;
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88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39%;
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7%;
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4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
2/4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42%;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4%;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49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
反对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6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48%;
反对1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8%;
弃权3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84%。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11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18%;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29%;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4%;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7%。
关联股东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深圳市鸿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46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3/4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3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29%;
反对1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4%;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7%。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与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02646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3%;
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2073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76%;
反对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27%;
弃权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
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