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邓沫,1972年11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贸易经济系本科、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
目前担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小事务所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兼职外部董事,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评估专家,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院校研究生校外导师。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
本人自2021年6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兼职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7
独立董应出席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事姓名次数次数次数出席会议邓沫7700否
2、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次数2独立董应出席实际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事姓名次数次数次数出席会议邓沫2200否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各项议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分地沟通,并谨慎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
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其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委员会应参加次数实际参加次数邓沫审计委员会33提名委员会11战略委员会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关于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04月21日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2025年01月16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一)审议《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审计报告》(三)审议《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2025年04月21日(四)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六)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2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一)审议《202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二)审议《审计部2025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第三
2025年8月25日季度工作计划》
(三)审议《关于2025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审议《2025年第三季度审计报告》
(二)审议《内部审计制度》(三)审议《审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第四
2025年10月23日季度工作计划》
(四)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五)审议《审计部2026年年度审计计划》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均在
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公司现场检查、审计计划编制和实施阶段提出可行性意见,并监督公司及会计师逐项落实。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及时了解、掌握各定期报告的工作安排,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交流意见,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五)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
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3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
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自查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了规范运作水平。
4、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文件。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6天,包括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并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除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外,尽可能抽时间到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做到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管理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三)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披露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及实施阶段,提请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1、收入利润核算情况,核实公司及子公司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
4计准则规定,以免发生重大错报风险;2、存货核算情况,重点关注核实公司存
货真实性,核算适当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是否存在虚构存货资产的情形;3、应收账款核算情况,核实公司应收款真实性,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4、投资理财情况,核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或使用受限的情况;5、资金占用担保情况,重点关注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担保、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及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并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认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人对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聘任其为公司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高管薪酬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考核及发放程序合法合规。
(六)利润分配事项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方面审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报告完毕。
广东安居宝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沫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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