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8证券简称:振东制药公告编号:2026-015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5)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6)人员信息:上年末合伙人100人,注册会计师550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3人。
(7)审计收入: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0831.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4297.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752.55万元。
(8)业务情况: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1912.60万元。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7家,审计收费总额963.98万元。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末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余额2600.88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14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尹丽洁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雪林
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春玲
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罚处理日期处罚处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理类型因未充分识别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相关出具警山西证监
1郭雪林2025年5月8日风险,未将该风险评估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
示函局大错报风险被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中审华及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拟续聘中审华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与2026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1、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审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
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事项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