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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7 查看全文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2、成立日期:1985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基本情况:

大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6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专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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