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 新研 公告编号:2025-067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2、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5年11月14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市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新01破申382号、(2025)新01
破申3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请。2025年
11月15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2025)新01破245号、
(2025)新01破244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
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窦刚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本次重整需对公司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5年12月15日14:30召开,由出资人组对《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2、会议召集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2025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管理人代表;
(3)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
1.00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非累积投票提案√2、提案1.00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3、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提案1.00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10:00至18:00;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证券投
资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出资人组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出资人组会议。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5年12月12日18: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南路661号一楼证券部收联系电话:0991-3736150,邮编:830026(信封请注明“参加出资人组会议”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风险提示
1、法院虽已受理公司重整,但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
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最终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3、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
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59”,投票简称为“新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现场会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
姓名/股东名称业执照号码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附件三: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
1.00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1、在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
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