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ST新研 公告编号:2025-080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导致相关股东权益发生变动。《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500000000股公司股票已由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产业
投资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重整计划》的执行导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重整产业投资人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物流集团”)已取得并持有公司
500000000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后总股本的15.20%,商
贸物流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公司原控股股东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股东、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降至4.9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情况
2025年11月14日,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股份”)及子
公司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相关重整申请。2025年11月15日,新研股份及四川新航钛分别收到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窦刚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5年12月15日,新研股份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12月16日,公司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和四川新航钛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年12月16日,乌鲁木齐中院对公司和子公司出具《民事裁定书》(2025)
新01破244号和245号,裁定批准公司和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2025年12月23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1794775108股股票已全部
完成转增,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1495645923股增至3290421031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根据《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564592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794775108股。转增完成后,新研股份总股本将增至3290421031股。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
1、其中1434775108股股票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产业投资人商贸物流集团以
1.30元/股受让500000000股转增股票,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产业投资人名下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研股份股票;财务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以1.70元/股受让934775108股转增股票,该部分股票自登记至财务投资
人及其指定持股主体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财务投资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新研股份股票。
2、剩余360000000股股票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清偿新研股份的债务,分配给新研
股份的债权人,股票抵债价格为6.00元/股。
3.重整后新研股份的企业法人性质及市场主体资格保持不变,商贸物流集团成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约为15.20%。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增股份过户情况202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重整计划》转增股份中的1434775108股公司股票已于12月24日由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过户至重整产业投资人
和财务投资人证券账户,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持股股数
持股比例(%)持股股数(股)持股比例(%)
(股)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
0050000000015.20
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4900800000002.4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
00250000000.76
限公司天津信研投资合伙企业(有
00300000000.91限合伙)
青岛弘华私募基金管理有00400000001.22限公司-青岛泓祺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众年德胜科技中心(有
00300000000.91限合伙)北京众年德胜信息咨询中
00750000002.28心(有限合伙)广州海纳创谷投资合伙企
00100000000.30业(有限合伙)新疆鑫聚恒昌企业管理合
00300000000.91
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金秋创闻投资合伙企
001500000004.56业(有限合伙)
芜湖长澈项目投资中心(有
001360000004.13
限合伙)北京雅裕春芽科技发展中
00400000001.22心(有限合伙)新余市焕能信航企业管理
001340000004.0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市松正电动汽车技术
00200000000.61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鲁创智研股权投资合
00500000001.52
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乾和大有企业管理中
00447751081.36心(有限合伙)北京大有瑞丰企业管理中
00400000001.22心(有限合伙)
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不参与本次重整计划的股份划转)霍尔果斯华控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嘉兴华控腾汇股
1281482938.571281482933.89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
48379500.3248379500.15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华控永拓投资合伙企
255966541.71255966540.78业(有限合伙)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
32253000.2232253000.10金(有限合伙)
注:*上表股东中,嘉兴华控腾汇、华控成长、华控永拓、青海华控为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股东,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比例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新研股份总股本的10.82%,因执行《重整计划》,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研股份总股本的4.92%。
*各财务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0050000000015.20
注:本次股份变动后,除产业投资人商贸物流集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东或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超过公司权益变动后总股本5%以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商贸物流集团持有公司5亿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后总股本的15.20%,商贸物流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持有商贸物流集团93.82%股权,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控股股东商贸物流集团、原控股股东嘉兴华控腾汇及一致行动人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