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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麦耀华)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7 00:00 查看全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麦耀华)

本人麦耀华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麦耀华,男,1976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主要工作经历:2008年1月至

2013年8月任保定天威薄膜光伏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首席技术官;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任河北大学教授、博导、光伏技术研发中心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暨南大学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长;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暨南大学微电子学院院长;2022年8月至今任广东脉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8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股东会及董

事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姓出席股东会次未亲自参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数加会议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次数麦耀华88003否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坚持审慎履职原则,在召开董事会前,公

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各项议案背景及相关信息,为董事会决策作好充分准备。

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重点核查议案合规性、合理性及对公司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

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等各类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法定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决策情形。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全力支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参加1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及薪酬指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议案讨论,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

董事会、股东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与决策,高度关注分红、关联交易等切实影响投资者权益的相关事项,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积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达到15天,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投资布局、新技术研发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为掌握子公司运营情况,本人赴子公司开展实地调研,通过查看生产现场、参加讨论会等方式,了解业务进展、市场布局和管理模式。

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充分做好会议组织、重大事项及时沟通汇报,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工作安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全方位、切实有效的保障。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等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9月18日

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席公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席公正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本人关注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虹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袁方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5年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相互评价,本人认为张才文先生、陶晓慧女士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并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其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认真研究审议事项并审慎表决,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

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麦耀华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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