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687684.1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612315.8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3]
第5-00013号)。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
募集资金总额46130.00
减: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886.79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45243.2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909.78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建设资金1919.58
减:2025年度募投项目建设资金1349.34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9788.48
减: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36.03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45.94
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金额1329.56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32323.6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23.61
现金管理专户309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08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深圳雷曼光电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58877971629募集资金专户34.93
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深圳雷曼光电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28888880000208募集资金专户171.22
技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深圳雷曼光电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338190100100235368募集资金专户184.82
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园支行深圳雷曼光电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910188000941165募集资金专户0.33
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惠州雷曼光电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86031110000186394募集资金专户-
技有限公司分行惠州雷曼光电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338190100100235974募集资金专户1032.31
技有限公司软件园支行深圳雷曼光电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现金管理专户-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深圳雷曼光电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现金管理专户7000.00技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营业部深圳雷曼光电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现金管理专户23900.00技股份有限公司软件园支行
合计32323.6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
309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预期年存放
金额(万期末结存受托银行产品名称存放方式认购日到期日化收益期限元)(万元)
率(天)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5000.002025-10-232026-1-81.62%7650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5-11-32026-1-191.59%7630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8600.002025-10-202026-2-21.64%10486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1300.002025-11-102026-3-201.67%12913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4000.002025-9-192026-3-232.10%18240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5-10-142026-4-162.10%18230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5-11-202026-4-211.70%1513000.00
-保本浮动结构性存款
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3000.002025-12-22026-6-42.05%1823000.00
-保本浮动
30900.0
合计30900.00————————
0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
第5-00053号),认为雷曼光电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
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邹学森杜晓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4961.2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49.34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967.1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是否已截至期末投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入进度(%)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累计投入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3)=
金额(2)期效益效益大变化分变更)(2)/(1)承诺投资项目否
2026年12月
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扩建 否 53900.00 35172.86 1349.34 4178.71 11.88% -463.64 否 否
31日
9788.48
补充流动资金否15000.009788.37—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注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8900.0044961.231349.3413967.1831.06%————
合计—68900.0044961.231349.3413967.1831.06%————
为顺应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行业技术演进及迭代趋势,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持续强化公司在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领域的核心技术竞争力与产业化优势,公司拟对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尚未投建的后续产线全面改用全新技术工艺路线的新产线设备。相较于原技术工艺路线的产线设备,新产线设备的生产效率提升近一倍,且可适配更小尺寸晶片,制程精度显著提升,降本增效优势突出,产线设备数量及相应购置成本较原方案将大幅减少。
本次技术路线变更后,新产线设备在生产效率、集成化程度上显著提升,单位产能所需厂房面积较原方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案明显减少,空间利用率大幅提高。基于上述变化,公司生产、技术等部门经审慎测算与充分论证,认为以现有用作库房的部分厂房为基础进行无尘化改造后,即可满足全部新产线设备安装及募投项目扩产需求。因此,公司无需再实施原投资计划中生产厂房及职工宿舍的建设内容。
另外,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波动、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变化以及封装技术不断迭代演进等多重因素,公司对改扩建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导致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公司对改扩建项目的生产工艺技术路线、投资计划进行变更调整,以有效节约投资成本,匹配最新市场需求。根据公司2026年4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预计完成时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调整后雷曼光电 COB 超高清显示改扩建项目投资总额为16941.7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18231.16万元及利息等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是因为项目仍在建设中,且已投产部分产线主要为原有工艺路线设备,生产效率有待提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11458126.01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02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30900万元,该产品均为保本结构性存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款产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2323.61万元,其中: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余额为1423.61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309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企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账户在补充流动资金之前持有利息收入1087.60元于2023年12月28日一并转到企业自有账户,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269.2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