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2证券简称:雷曼光电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曼光电”、“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
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3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雷曼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汤艳群
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最近十年
从事质量复核业务,2021年开始为雷曼光电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03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88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不含税)。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和资产规模、审计机构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工
作量及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公司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