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定于 2026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张钊明先生发送的《关于提请增加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张钊明先生提名王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由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加一位,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详见下文“二、会议审议事项”之“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02。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 号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叶林玲女士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王成先生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选举李俊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 1.01、2.0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 月 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的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9月 20日(星期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方式登记,信函请在 2026年 9月 20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3、登记地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 8号
邮编:315171
联系人:凌赛珍、焦贺莲
联系电话:0574-88003135
联系邮箱:jiao_hl032628@163.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
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持股 1%以上股东张钊明先生提供的《关于提请增加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临时议案的函》;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17 日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163”,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09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28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 2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年 0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差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1)人
1.01 叶林玲女士 √
1.02 王成先生 √
非累积投票提案选举李俊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
2.00 √
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