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期初余额报告期新报告期偿还期末余额截至年
控股股东或(2025年1增占用金总金额(2025年报披露预计偿还预计偿还金预计偿还时间其他关联方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月1日)额(2025年(2025年12月31日)日余额方式额(万元)(月份)名称(万元)度)(万元)度)(万元)(万元)(万元)前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卢先
锋控制的1代偿关联方借天0.002106.362106.360.000.00---宁波先锋款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到期贷款2100万元无力偿还,华夏银行于2025年9月
8日从公司账户扣划代偿金额21063593.65元(其中包含本金2100万元,利息及相关费用63593.65元)。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当日,公司与宁波柏之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之舟”)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作为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权人,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债权)及质押权等所有权利以等值于公司承担的代偿金额(小写:21063593.65元,大写:贰仟壹佰零陆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伍分)全部转让给柏之舟,柏之舟应于协议生效当日付清全部价款。当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未造成实质影响,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不适用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