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证券简称:先锋新材公告编号:2026-018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新材”)聘请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0102095号),该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
1、先锋新材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先锋新材同意为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3年度,先锋新材就预计可能发生的财务担保损失计提了5550.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24年末,该预计负债余额仍为5550.00万元。
2025年度,先锋新材关联担保责任终结,先锋新材转回了与之对应的预计负债
5550.00万元。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属于上年审计报告的保留事项,由于先锋
新材本年未向我们提供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也未对上年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我们无法判断上年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是否已经解决,以及对比较财务报表和本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5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Mardo Australia Pty Ltd和CURTAIN WONDERLAND PTY.LTD(以下统称“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795.65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06.48万元。
2025年度,先锋新材已全部收回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
3795.65万元,并转回了与之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206.4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907.96万元,已单
1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73.3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应收账款均已逾期。
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方KRS公司偿债能力提供适当、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及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本年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对比较财务报表和本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六、其他重要事项所述,
先锋新材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于202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222025012号、证监立案字0222025013号)。因先锋新材及卢先锋涉嫌信息披
露违法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先锋新材及卢先锋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日,先锋新材及卢先锋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年度审计
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并对会计师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在充分关注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信息的同时,持续关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期后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董事会对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一)关于消除关联担保风险事项的措施2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公司对开心投资与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9月
16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年担保费率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的2%。
开心投资与先锋弘业分别于2024年9月29日、2025年2月14日、2025年7月24日还款150万元、750万元、3000万元。2025年9月8日,先锋弘业的到期贷款2100万元无力偿还,华夏银行于2025年9月8日从公司账户扣划代偿金额21063593.65元(其中包含本金2100万元,利息及相关费用63593.65元)。当日,公司与宁波柏之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柏之舟”)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作为债权人,将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债权)及质押权等所有权利以等值于公司承担的代偿金额(小写:21063593.65元,大写:贰仟壹佰零陆万叁仟伍佰玖拾叁元陆角伍分)全部转让给柏之舟,柏之舟应于协议生效当日付清全部价款。当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债权转让价款。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
(二)关于消除KRS公司应收账款事项的措施
KRS公司及卢先锋已向公司出具2025年度货款支付计划,针对截至2025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4907.96万元,将在2026年4月27日前支付750万元(已按时支付),余款4157.96万元在2026年10月27日前付清。
公司将持续关注KRS公司应收账款还款进展,督促卢先锋及关联方及时采取各类措施筹措资金,偿还货款。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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