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4证券简称:通源石油公告编号:2025-045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9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志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08人,代表股份72441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88458629股,其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20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88438629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243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89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8.69%;反对8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7%;弃权1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5%。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7.32%;反对8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16%;弃权10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52%。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2.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544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76%;反对79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0%;弃权
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14%。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8.64%;反对79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8%;弃权10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9%。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5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3%;反对87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弃权
1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16%。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0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6.43%;反对87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79%;弃权11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78%。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8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8%;反对8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2%;弃权
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3份总数的0.2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4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7.22%;反对80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29%;弃权14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4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389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5%;反对9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9%;弃权
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17%。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4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4.94%;反对9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2.22%;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8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5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81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8%;反对8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6%;弃权
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17%。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37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7.13%;反对8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94%;弃权1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92%。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6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3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1%;反对84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7%;弃权
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6.08%;反对8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12%;弃权1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8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7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2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9%;反对8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0%;弃权
1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5.74%;反对86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68%;弃权15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8%。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8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01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56%;反对8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3%;弃权
1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1%。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5.23%;反对89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521.21%;弃权14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6%。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9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439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62%;反对8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9%;弃权
1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9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6.13%;反对85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47%;弃权14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参与该事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股份为
72441372股;其中同意71517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8.72%;反对77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7%;弃权
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
份总数的0.2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77.99%;反对77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50%;弃权1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51%。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已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王梦颖律师、潘洁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6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浩天(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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