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联储证券”)作为通源
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通源石油为参股公司北京一龙
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源石油参股公司一龙恒业因经营需要,拟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大红门支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融资人民币2600万元,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开立国内信用证合同;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融资人民币1000万元,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拟对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对应担保合同,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一龙恒业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由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7951792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丁福庆
注册资本:8546.1486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08月08日
营业期限:至2034年03月05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青云里满庭芳园小区2号楼4层4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20.728743.5369%
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6.293715.7532%
QM3 LIMITED 696.6680 8.1518%
丁福庆635.34337.4343%
江苏悦达泰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557.33166.5214%
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8.58015.2489%
上海仁和智本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45.93232.8777%
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20.00002.5743%
南通杉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17.51172.5451%
北京信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9.78302.2207%
湖州贤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96621.4388%
无锡耘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2.50630.8484%
费占军72.50360.8484%
合计8546.1486100%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报告期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88461.9346424.1135015.98846.55(经审计)2025年6月30日/
2025年1-6月96602.2048699.0216780.36243.78(未经审计)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一龙恒业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一龙恒业融资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一龙恒业与徽商银行及北京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一龙恒业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额度内融资。
一龙恒业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为本次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一龙恒业为公司持股比例43.54%的参股公司,本次向徽商银行及北京银行融资主要为其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确保其效益持续增长。公司为一龙恒业融资提供担保可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股东利益的实现。且其主要经营股东丁福庆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一龙恒业股东北京融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包头市圣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一龙恒业的股权比例对应权益金额为限承担反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与公司为一龙恒业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致。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8.6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4.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联储证券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玉林许光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