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5证券简称:天瑞仪器公告编号:2026-028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山市玉山镇中华园西路1888号天瑞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21101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3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8818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2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2人,代表股份25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4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28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7%。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8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8%;
反对4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6%;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233%;反对4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45%;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2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12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4%;
反对4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3%;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270%;反对4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93%;弃权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6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8%;
反对48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8%;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655%;反对48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90%;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52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5%;
反对4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4%;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3215%;反对4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087%;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568%;反对49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519%;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899%;反对49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46%;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4%。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刘召贵先生、应刚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061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3%;
反对4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6%;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7657%;反对40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645%;弃权8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施敏和李伟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