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证券简称:东方国信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1《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942.7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4090.2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486.27万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分红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100000287.12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427133.72-386361434.40-361207628.83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509865980.84587120328.71592324125.18
营业收入(元)2792664075.192383292929.812288725591.2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974050406.29
计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1224862682.90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是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00
2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100000287.12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39380643.17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00000287.12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1689310434.7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22.63%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
第(八)项规定的可否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净利润均为负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也为负值,且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为100000287.12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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