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证券简称:东方国信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通过委托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等风险可控,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严格评估,筛选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流动性高、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单次理财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需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营运资金正常周转以及资金安全、
1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增加投资收益。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投资方式
公司拟通过委托银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包括固定收益类私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需由托管机构托管)等风险可控,且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
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等。
4、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严格评估,筛选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投资有效期和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以及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及营运资金正常周转。同时,通过适度理财,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
3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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