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证券简称:天晟新材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吴
海宙先生截至本公告日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董事长吴海宙先生的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海宙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占其所占公司股股东或股东本次冻结股持股份总股本是否为
第一大股起始日到期日冻结申请人原因
名称份数量(股)比例比例限售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青岛市李沧
吴海宙是25423066100.007.80见备注2026年2029年见备注11月15日1月14日区人民法院2
备注1:其中6355767股为无限售流通股,19067299股为高管锁定股;
备注2: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原因为吴海宙先生在其他方的债权债务纠纷中承担了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被司法再冻结的25423066股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累计被合计占其合计占公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标记数所持股份司总股本
(股)(%)
(股)量比例(%)比例(%)
吴海宙254230667.80254230660100.007.80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吴海宙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00%。
2、除本次司法冻结,吴海宙先生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
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吴海宙先生目前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吴海宙先生正在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上述解除冻结的股份相关手续,
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关于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