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59人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9480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价格:3.297元/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6年5月22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3.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68名激励对象授予339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268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3名激励对象授予8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63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3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3.36元/股调整为3.312元/股,同意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593000股。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日为2025年6月26日,归属数量1659.30万股,归属人数258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13、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835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5000股。
14、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日为2025年10月29日,归属数量316.50万股,归属人数2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之《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5、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3.312元/股调整为3.297元/股,同意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948000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简述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3.38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68人,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汉得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的姓名职务国籍性股票数量拟授出权益数股本总额的比(万股)量的比例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98.0080.94%3.45%
(268人)
预留800.0019.06%0.81%
合计4198.00100.00%4.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薪酬委员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50%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50%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50%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50%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2024年36.00亿元32.00亿元2.00亿元1.20亿元
2025年37.80亿元33.60亿元2.20亿元1.40亿元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 A≥Am 或 B≥Bm,且不存在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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