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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170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 号公司 A栋 1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6日

上午9:15至2026年5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迪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68922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449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6199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4042%;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17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6926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453%;

(3)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1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752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2547%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后的股份的5.2547%。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72232(1亿0647万2232)股

占99.6071%

反对:322500(32万2500)股

占0.3017%

弃权:97500(9万7500)股

占0.0912%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32806(5333万2806)股

占99.2186%

反对:322500(32万2500)股占0.6000%

弃权:97500(9万7500)股

占0.1814%

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45432(1亿0644万5432)股

占99.5820%

反对:325900(32万5900)股

占0.3049%

弃权:120900(12万0900)股

占0.1131%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06006(5330万6006)股

占99.1688%

反对:325900(32万5900)股

占0.6063%

弃权:120900(12万0900)股

占0.2249%

3、《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43532(1亿0644万3532)股

占99.5802%

反对:325900(32万5900)股

占0.3049%

弃权:122800(12万2800)股

占0.114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04106(5330万4106)股

占99.1653%

反对:325900(32万5900)股

占0.6063%弃权:122800(12万2800)股

占0.2284%

4、《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01632(1亿0640万1632)股

占99.5410%

反对:387300(38万7300)股

占0.3623%

弃权:103300(10万3300)股

占0.0967%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62206(5326万2206)股

占99.0873%

反对:387300(38万7300)股

占0.7205%

弃权:103300(10万3300)股

占0.1922%

5、《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12332(1亿0641万2332)股

占99.5510%

反对:373900(37万3900)股

占0.3498%

弃权:106000(10万6000)股

占0.0992%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72906(5327万2906)股

占99.1072%

反对:373900(37万3900)股

占0.6956%

弃权:106000(10万6000)股占0.1972%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30332(1亿0643万0332)股

占99.5679%

反对:331600(33万1600)股

占0.3102%

弃权:130300(13万0300)股

占0.121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90906(5329万0906)股

占99.1407%

反对:331600(33万1600)股

占0.6169%

弃权:130300(13万0300)股

占0.2424%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陈迪清先生回避了表决,也没有代表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04006(5320万4006)股

占98.9790%

反对:408800(40万8800)股

占0.7605%

弃权:140000(14万0000)股

占0.2605%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04006(5320万4006)股

占98.9790%

反对:408800(40万8800)股占0.7605%

弃权:140000(14万0000)股

占0.2605%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修订或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一)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61032(1亿0646万1032)股

占99.5966%

反对:315500(31万5500)股

占0.2952%

弃权:115700(11万5700)股

占0.1082%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21606(5332万1606)股

占99.1978%

反对:315500(31万5500)股

占0.5869%

弃权:115700(11万5700)股

占0.2153%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02、《关于修订<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二)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53532(1亿0645万3532)股

占99.5896%

反对:325500(32万5500)股

占0.3045%

弃权:113200(11万3200)股

占0.105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14106(5331万4106)股

占99.1839%反对:325500(32万5500)股

占0.6055%

弃权:113200(11万3200)股

占0.2106%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8.0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384832(1亿0638万4832)股

占99.5253%

反对:402000(40万2000)股

占0.3761%

弃权:105400(10万5400)股

占0.0986%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245406(5324万5406)股

占99.0560%

反对:402000(40万2000)股

占0.7479%

弃权:105400(10万5400)股

占0.1961%

8.04、《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61532(1亿0646万1532)股

占99.5971%

反对:318800(31万8800)股

占0.2982%

弃权:111900(11万1900)股

占0.1047%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22106(5332万2106)股

占99.1987%反对:318800(31万8800)股

占0.5931%

弃权:111900(11万1900)股

占0.2082%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47232(1亿0644万7232)股

占99.5837%

反对:330800(33万0800)股

占0.3095%

弃权:114200(11万4200)股

占0.1068%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07806(5330万7806)股

占99.1721%

反对:330800(33万0800)股

占0.6154%

弃权:114200(11万4200)股

占0.2125%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46332(1亿0644万6332)股

占99.5829%

反对:327500(32万7500)股

占0.3064%

弃权:118400(11万8400)股

占0.1107%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06906(5330万6906)股

占99.1705%

反对:327500(32万7500)股占0.6093%

弃权:118400(11万8400)股

占0.2202%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66532(1亿0646万6532)股

占99.6017%

反对:327500(32万7500)股

占0.3064%

弃权:98200(9万8200)股

占0.0919%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27106(5332万7106)股

占99.2080%

反对:327500(32万7500)股

占0.6093%

弃权:98200(9万8200)股

占0.1827%

1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92232(1亿0689万2232)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481632(1亿0648万1632)股

占99.6159%

反对:325400(32万5400)股

占0.3044%

弃权:85200(8万5200)股

占0.0797%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53752806(5375万2806)股,意见如下:

同意:53342206(5334万2206)股

占99.2361%

反对:325400(32万5400)股

占0.6054%弃权:85200(8万5200)股

占0.15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博文律师、游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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