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1证券简称:东富龙公告编号:2026-034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498000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剔除4980001股后的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00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215970.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0215970.57/765828040×10=0.65570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55708元/股。
一、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程序等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76582804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4980001股后的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600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50215970.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内容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765828040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4980001股后的总股本7608480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6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94000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09月09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09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09月0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9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991郑效东
202*****421郑效东
302*****884郑可青
401*****092郑效友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08月31日至登记日:2026年09月0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50215970.57/765828040×10=0.65570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5570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509号
咨询联系人:王艳
咨询电话:021-64909699
传真:021-64909369
八、备查文件
1、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