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东富龙: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15 00:00 查看全文

东富龙 --%

证券代码:300171证券简称:东富龙公告编号:2025-032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日期: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3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139号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公司总股本765828040股,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4980001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980001股后的股本760848039股为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3412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666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4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如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8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746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效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6236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4%;反对7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7%;

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7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96%;反对7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035%;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591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2%;反对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9%;

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65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966%;反对7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198%;弃权9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6%。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92794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9%;反对4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5%;

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68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937%;反对4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7%;弃权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36%。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提案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00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2%;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

弃权1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73%;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4%;弃权1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3%。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007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2%;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

弃权1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73%;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4%;弃权1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93%。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提案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94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31%;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

弃权2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13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27%;反对424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34%;弃权22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619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4%;反对6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8%;

弃权1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993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136%;反对62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50%;弃权16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14%。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012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15%;反对423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1%;

弃权1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6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595%;反对423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401%;弃权16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4%。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9007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02%;反对423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71%;

弃权1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81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858%;反对4237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401%;弃权16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0%。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870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53%;反对437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5%;

弃权16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43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27%;反对43727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338%;弃权16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35%。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89005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98%;反对424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8%;

弃权1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9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593%;反对424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78%;弃权1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09《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996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75%;反对4257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1%;

弃权1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70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267%;反对4257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304%;弃权15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2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8929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3%;反对4244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9%;

弃权2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02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35%;反对4244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48%;弃权2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17%。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提案4.1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803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1%;反对4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

弃权1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1770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04%;反对4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7%;弃权1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9%。

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豪、陈晓曼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