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0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应用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学博士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马里兰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河海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和学院副院长、院长,钱江水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商学院教授、战略管理研究所所长、世界水谷研究院/书院院长、国际河流研究中心主任、东方管理与水管理文化研究
中心主任、大运河研究中心主任、节水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本
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五次,按时出席会议五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本人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具体为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次,出席会议2次。本人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地了解和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1、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2025年
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等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2025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202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025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出席会议1次。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审计委员会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出席会议4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积极组织委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审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与安排;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主动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并就有关审计工作及时交换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按时开展,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完整、真实,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出席会议1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核定2024年度相关薪酬、董事、监事等薪酬、公司2025年预算及考核等事项进行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战略委员会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
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且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邮件及会谈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积极参加企业调研,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性和客观性的保障。
同时,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主动适应“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的新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全程监督与履职。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平稳过渡与有序交接。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完成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工作。其中,王政福先生、朱来松先生、仇向洋先生、朱士圣先生、张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海涛先生、吴海锁先生、陈良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换届选举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各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重大事项,详实披露了关键财务数据与核心业绩指标,有效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时效性,为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实况及研判未来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执业态度,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推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核定2024年度相关薪酬的议案》、《关于核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等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及考核的议案》,薪酬方案等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行业水平。
十、其他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
它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
发生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形。十一、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运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阳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