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3证券简称:福能东方公告编号:2025-036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
5日、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签订了《保证书》,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超业”)向工商银行申请10000万元整、向汇丰银行申请15000万元整且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莞超业与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签订了《保证协议》,为公司向佛山控股集团申请6530万元整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上述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尚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范围,
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经东莞超业董事会决定,同意东莞超业为公司向佛山控股集团借款653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东莞超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人数、议事方式、
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51号12栋601室
3.法定代表人:许明懿
4.公司注册资本:2869.6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56780069B
6.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
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
配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2781673584.752667692044.47
负债总额1961019997.851833439417.90
所有者权益总计820653586.90834252626.57
2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240001051.56142834832.42
利润总额94798328.7313941318.53
净利润86483392.2613599039.68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经查询,东莞超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3.法定代表人:于静
4.公司注册资本:353766.3648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6.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
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79473867529.8580867016416.05
负债总额51797629912.2552792968014.03
所有者权益总计27676237617.6028074048402.02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3月营业收入46641145804.399269735137.60
利润总额1782385108.92124201406.92
净利润1328484710.966570147.89
注: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8.经查询,佛山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
保证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金额:10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
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
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保证书》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保证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金额:15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4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
贸易、贴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因客户未能履行
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其他金额;和在全额补偿
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4.保证期间: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
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任何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如果债权人根据因任何有关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算的任何法律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付
给债权人的有关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应被退还,债权人应有权执行本保证书犹如该等款项从未被支付,即退还担保债务,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三)东莞超业与佛山控股集团签订的《保证协议》
债权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1.保证金额:653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协议项下丙方承担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款、实现主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税费等)及所有其他合理且必要的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五年。若依主协议约定债权人宣
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主债权到期之日。如果主协议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五年止。在该等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其他说明
5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及东莞超业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财务风险处于可
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及东莞超业的正常经营,且公司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185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64092.4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12%、64.97%。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东莞超业董事会决议;
(四)公司与工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五)公司与汇丰银行签订的《保证书》;
(六)东莞超业与佛山控股集团签订的《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6



